眾所周知,交通信號燈如果想要正式投入使用,首先就要做好對它的設置。交通信號燈的設置應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道路交通信號燈設置與安裝規(guī)范》(GB14886-2006)相關規(guī)定,結合道路實際情況提出信號燈設置意見,通過招標程序進行采購、建設,驗收后投入使用。那么你知道交通信號燈的設置原則是怎樣的嗎?下面就由法馬交通人員為您介紹:
交通信號燈
交通信號燈的設置原則:
1、當相交的兩條道路均為干路時,應設置交通信號燈。
2、路口機動車高峰小時流量或者任意連續(xù)8小時的機動車平均小時流量,超過GB14886-2006規(guī)定數值時,應設置交通信號燈。
3、對三年內平均每年發(fā)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,從事故原因分析通過設置交通信號燈可避免發(fā)生事故的,應設置交通信號燈。
4、對三年內平均每年發(fā)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,應設置交通信號燈。
5、在不具備上述條件但有特別要求的路口,如常用警衛(wèi)工作路線上的路口、交通信號控制系統協調控制范圍內的路口等,可設置交通信號燈。
6、秩序相對混亂,平峰時段依然需要執(zhí)勤警力的交叉口予以設置安裝交通信號燈。
以上所介紹的內容,就是交通信號燈的設置原則。交通信號燈設置完成后,一般情況下應由轄區(qū)大隊提出各方向通行配時意見,一般采用“停車線法”結合“沖突點法”計算,再根據實際通行情況對配時進行具體調整,具體可參考交通信號燈配時設置原則。